Q1、畢業證書更名
A1、請攜帶畢業證書正本、戶籍謄本及學籍資料更改申請表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。
Q2、大一第一學期最多只能選二門通識博雅課程四學分嗎?
A2、每學期至多可修習二門通識博雅課程,每門2學分。
Q3、通識博雅課程要對照系上課表,課表空堂才能選博雅課程嗎?
A3、依據『義守大學學生選課辦法』第六條,學生不得選修上課時間衝突之科目。開始上課以後,因為課程表時間調動,而發生上課時間衝突者,應經系(所)主管以書面證明,即時辦理加退選。未辦理者一經查出,凡衝突之科目均蓋予註銷。已經修讀及格或已抵免之科目,不得再行修習。
Q4、若對外系課程(必修或選修)有興趣,是否可以選修?系上是否承認外系學分?
A4、若對外系課程(必修或選修)有興趣,可於選課時程內至應用資訊系統進行選課。自106入學年度,本系承認外系學分(各入學年度承認學分數不一,請參閱所屬入學年度四年課程計畫表)為外系選修,無論是否為外系必修或選修。
Q5、是否可選修外系課程承認為本系必修學分?
A5、欲修外系課程承認為本系必修學分,其先決條件必須一修本系必修課程未通過,始可選修外系課程。且須於每學期公告申請時程,完成系際承認作業,方可承認為本系必修學分。(例如:第一次於本系修習「微積分」不及格,始可於次學期起選修外系「微積分」。)
系際承認之用意在於,學生修外系課程欲承認為本系四年課程計畫表內所載之課程。若所修之課程僅是作為外系選修學分,因與四年課程計畫表所載之課程無對應,則無須進行系際承認作業唷~
Q6、為什麼應用系統課表上備註欄位顯示本系不承認?
A6、舉凡非本系所開設之課程,系統上皆會顯示本系不承認。您仍可選修此課程,當您取得學分後,於畢業學分審查時,將會列入外系選修學分內。唯各入學年度所承認之外系選修學分不一,請務必確認是否已超過可承認之外系選修學分。超過之外系選修學分,將不列入畢業學分內!
Q7、外系選修有限制選修類別嗎?
A7、目前本系外系選修學分,除軍訓課程及通識課程外,無特別選修限制。
Q8、外院共同基礎核心必修課程有哪些?
A8、學生於畢業前至少應修畢一門外院共同基礎核心必修課程,並以實際修畢之學分數承認為通識博雅學分,以4學分為上限。(各院共同基礎核心必修課程表,請參閱課務組網頁公告)
Q9、每學期修課學分數上限及下限?
A9、依據「義守大學學生選課辦法」第七條,各系(班、學位學程)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上限為二十五學分。本校106學年度(含)以前入學各系(班、學位學程)學生每學期至少應修習一科目。107學年度起入學各系(班、學位學程)學生第一至第三學年每學期修習學分,不得低於十五學分,第四學年每學期不得低於六學分。延長修業年限者,每學期至少應修習一科目。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該班前百分之十五以上或經核准修習輔系、雙主修,於次學期起,經系(班、學位學程)主管同意者,至多可加選三學分。
Q10、修課人數額滿無法於應用系統加選怎麼辦?
A10、若於加退選課程時程內,仍無法加選之學生,若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者得辦理加選申請:
(一)大四或延修生尚缺畢業所需之必修或選修課程。
(二)大一至大三學生所缺必修課程。
(三)修習輔系及雙主修學生所缺必修課程。
(四)應修習之特色領域課程。
(五)低修學分數須辦理加選者。
(六)經開課單位審核同意加選之課程。
另,更改選課資料申請表僅受理因加選科目導致衝堂、重複修課及超修學分數上限等特殊理由需辦理退選之科目。
Q11、請問參加微學分得到2學分,可以抵通識,是去系辦申請嗎?
A11、博雅學習微學分課程,合計達二學分者,經通識教育中心審核通過後,即獲得「博雅學習」/「通識護照」二學分,此二學分得抵免通識教育博雅課程二學分。請參閱通識中心博雅學習學分抵免方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