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總務處 事務組]有關往返醫學院交通車接駁申請事宜
2019/09/14
二、請於搭乘日兩週前,確定搭乘日期及人數後提出申請,當日每輛申請搭乘人數須超過30人,若未滿30人請申請單位改搭醫學院專車,申請單如附件。
三、 請確實統計搭乘人數,以符合派車需求。
下載檔案 - 080911_有關往返醫學院交通車接駁申請事宜,請查照。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