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工安室 安全組]重申車輛行駛校區內應確實遵守相關規定
2019/08/27
(一)切勿超越時速25公里之速限行駛。
(二)禁鳴喇叭。
(三)遇有行人或車輛應停車等其通過後再開。
(四)不得超車。
(五)隨時注意行人並禮讓其優先通行。
(六)進出校區需張貼該年度通行證,俾便校園安全管制及維護。
(七)嚴禁任意將車輛停放於非規範之停車位,違者將依相關規定逕行照相舉發。
(八)其他。
二、車輛行駛於校區內若遭投訴或巡查有違規屬實,將依據本校「義守大學機動車輛行駛校區管制辦法」送交相關權責單位處理,務請配合遵守。
下載檔案 - 080826_重申車輛行駛校區內應確實遵守相關規定,請 查照。.pdf